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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经地义,理所当然”的态度,很自然地认为这些家禽、家畜乃至于山珍海味,本来就是给我们杀来吃的。于是乃恣意杀生,广积怨业,相沿成俗,而不自知觉。其实这种“天生万物以养人”...使得我们肆无忌惮地大杀特杀、大吃特吃,于是造成哀嚎遍地、怨气冲天,长久下来已成习惯,不知不觉中不晓得已经累积了多少恶业。
在这种错误观念的影响下,不少人,尤其是达官贵人、富商,在虚荣心的驱使下,...
净因法师
佛学论文|因明|五明
http://www.fjdh.cn/wumin/2009/04/0808215473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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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当地有名的死人沟捉到的,估计是蟒群的头。
大蟒昏睡了一天才醒来。韦老板走近铁笼说道:“你他*的挺威风,老子暂时不杀你,多展览你几天!”大蟒似乎听到了,慢慢把头凑过来。突然它大嘴一张,喷出一团...的丛林中。
确信危险已过,我们才下了房。未能冲出屋的是颜中伟和李长友,平时两人专门负责宰蟒,杀的蟒蛇最多,他俩的肋骨被勒断了大半,内脏破裂,七窍流血,早已气绝身亡。女服务员的屋门窗较为严实,蟒蛇...
马文秋
|因果|戒杀|
http://www.fjdh.cn/article/2006/01/2343222784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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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类因贪心而乱杀:
A:像人类的近亲——类人猿一样,人类的生理机能是被设计成适合素食的。人类的皮肤、牙齿、胃和肠道、消化系统的长度、唾液的成分、胃酸和尿液等等,统统都是典型的素食形态。...就知道不管是什么动物都是一样不会以杀戮取乐的,而人类在不需要肉食也能活的情况下不论饥饱都会连续杀生,不仅因贪食而杀,贪皮毛角齿亦杀贪舒适亦杀,滥杀,只有人类才会干这种无聊事。
杂食动物也分...
【佚名】
|动物|
http://www.fjdh.cn/wumin/2008/01/0940172027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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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戒律和道德是修行的基石,但不可盲目地执著条文。关于不杀生或者持其他的戒条,重要的是其动机,对自己的心里要一清二楚。毌需过度忧虑比丘的戒律,若善加护持是有益修行的,但有些出家人竟老担心那些琐碎...
阿姜查尊者
佛教问答
http://www.fjdh.cn/fjask/2009/07/23362287536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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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朴初答:对罪大恶极,负有命债的杀人犯,应当绳之以法。这是因为触犯国家法律,应按法律制裁,而不是哪个人要杀他。法官虽有判决权,那是依法判决,不是法官个人的事。释迦牟尼为弟子制戒,不许弟子们杀生害命...
赵朴初
赵朴初|佛教常识问答|佛教初级知识|佛法问答|智慧
http://www.fjdh.cn/fjask/2007/07/0759541088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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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fjdh.cn/Item/29510.asp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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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佛观一杯水八万四千虫,那么烧一壶开水,不是杀了很多生命吗?(黄大川)
李炳南答:岂只如此,在一呼吸间,空气中小动物,亦损害若干。不过有可设法避免者,有无力避免者,有出自有心,有出于无心,有讲学以明理,有制戒以顺事,权实分寸,自有其宜。
李炳南
|析疑|
http://www.fjdh.cn/fjask/2007/07/0902231281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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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我从熟食店买现成的肉来吃,算不算“三净肉”?算不算犯“杀生戒”?
答:若勉强说,也可算“三净肉”,但按照经义:从店铺买现成的肉来吃,也是与犯杀戒同样罪。根据《愣伽经》说:“佛言:大慧,凡杀生者,多为人食,人若不食,亦无杀事,是故食肉与杀同罪。”从严格来讲,正因为有你们那些吃肉的人,所以才有杀生卖肉的人;若无吃肉人,也就没有杀生卖肉了。所谓“三净肉”是一种不得已的逐渐断食肉的方便,绝不能以...
佚名
|问:|:我|我从|问:我从熟食店买现成的肉来吃,算不算“三净肉”?算不算犯“杀生戒”?从熟|熟食|食店|店买|买现|现成|成的|的肉|肉来|来吃|吃,|,算|算不|不算|算“|“三|三净|净肉|肉”|”?|?算|算不|不算|算犯|犯“|“杀|杀生|生戒|戒”|
http://www.fjdh.cn/wumin/2007/08/14420813807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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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佛经所谓欲知前生事,今生受者是。欲知来生事,今生作者是。今设有某甲无故为某乙所杀。在甲论之,则为前生之业,今生应受。在乙论之,又为新作之业,来生当报。然甲既为前生之业,则乙何有后生之报。乙既后生应报,则甲何来前生之业。理实不解,敢请明示。
范古农答:业报往来,如击悬球,往复不停。如不减其动势,终无得住。所以业报循环,惟有不报可以中断。故佛教人持戒及忍辱也。
范古农
|范古农|
http://www.fjdh.cn/fjask/2007/07/0639061267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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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楞严经说人羊互食。难道推至微细含灵,亦复如是乎。譬如拍杀一蚊虫,未来世中亦欲报怨,此种理由,实难启信,何以故,未来世中,此蚊何能认识此人而报怨耶。倘系人与人或人与牛犬之类,互杀食或偶有之。难道佛家历史上,亦有虫蚁类杀人报怨之证据乎。
范古农答:因果之理,无间钜细。如何信彼不信此。业怨报复,乃业力使然,不必彼此认识也。蚊虫螫人,传植毒菌,可致人命。世固常有,奚必佛史乎。
范古农
|范古农|
http://www.fjdh.cn/fjask/2007/07/06391312678.html